帮你快速找医生

乳腺癌与紫杉醇

2018年10月09日 291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发现历史

1963年美国化学家瓦尼(M.C.Wani)和沃尔(MonreE.Wall)首次在美国西部大森林中,一种叫太平洋红豆杉(PacificYew)的树皮、根、叶中分离到了紫杉醇的粗提物。在筛选实验中,他们发现紫杉醇粗提物,对离体培养的鼠肿瘤细胞,有很高的抑制活性,就开始分离这种活性成份。由于该活性成份在植物中含量极低,直到1971年,他们同杜克大学的化学教授姆克法尔(AndreT.McPhail)合作,通过x-射线分析,确定了该活性成份的化学结构——一种四环二萜化合物,把它命名为紫杉醇(taxol)。

2.药品名称 :Taxol,化学名称 5β,20-环氧-1,2α,4,7β,10β,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分子式 C47H51NO14。分子量 853.92。为白色结晶体粉末。无臭,无味。不溶于水,易溶于氯仿、丙酮等有机溶剂。

3.药代动力学

静脉给药,药物血浆浓度呈双相曲线。

蛋白结合率89%~98%。

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

经肾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

给顺铂后再给予本药,则清除率大约降低30%,骨髓毒性较为严重。

同时应用酮康唑,也影响本药的代谢。

4.药理毒理

本药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从而抑制细胞有丝分裂。

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机制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5.药理作用

微管是真核细胞的一种组成成分,它是由两条类似的多肽(a和p)亚单位构成的微管二聚体形成的。

在正常情况下,微管和微管蛋白二聚体之间存在动态平衡。

紫杉醇可使二者之间失去这种动态平衡:诱导和促进微管蛋白聚合,防止解聚,稳定微管。这些作用导致细胞在进行有丝分裂时不能形成纺锤体和纺锤丝,抑制了细胞分裂和增殖,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体外研究表明,紫杉醇呈浓度依赖性的、可逆性地结合在微管上,尤其是结合到N端微管蛋白的P亚基上,这一作用降低了聚合所需的微管蛋白的浓度,使动态平衡向着微管装配的方向移动,增加微管聚合的速率和产量。

紫杉醇诱导形成的微管较短,而且比正常形成的微管,屈曲性约大十倍。

紫杉醇以1:1的比例结合到微管上,表明药物在微管上只有一个结合部位。

另外,紫杉醇抑制有丝分裂所必需的微管网的正常动态再生,防止正常的有丝分裂纺锤体的形成,导致染色体的断裂,抑制细胞的复制。

1.5~5.0μg/L紫杉醇,与CHO和A2780卵巢癌细胞系,孵育24h,99%的细胞死亡,其中进入分裂期的细胞占57%,发生广泛的细胞核损伤。

紫杉醇改变了细胞的有丝分裂过程,使有丝分裂持续时间从0.5h增加到15h,抑制细胞质分裂,导致形成多核细胞。

这些多核细胞继续回复到s期,然后试图再次进行有丝分裂,但是在有丝分裂中没有阻止细胞(arrestingcells)。

在许多细胞中还观察到微核。抑制纺锤体的形成,似乎与这种不正常的有丝分裂有关。体外低浓度的紫杉醇(小于8.5pg/L)阻断细胞周期的中期向后期转变,阻止细胞增殖,而不增加微管多聚体的量或形成微管纺锤体。

紫杉醇抑制细胞增殖与阻断细胞分裂中期的程度平行。较高浓度的紫杉醇(大于8.5fig/L)增加微管多聚体的量,在282pg/L时,比对照水平高500%,并导致形成微管的大块纺锤体。白血病细胞与85pg/L或更大浓度的紫杉醇孵育24h,使40%的细胞收缩,染色体浓缩。

6.用法用量

临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序如下:

1)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查看白细胞及血小板的数据。有过敏史者及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应慎用。

2)由于此药可引起过敏反应:

在给药12小时和6小时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

给药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剂量为135~175mg/m2,应先将注射液加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滤过。

4)滴注开始后,每15分钟应测血压、心率、呼吸一次,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5)一般滴注3小时。

6)注药后每周应检查血像至少2次,3~4周后视情况可再重复。

本药可与顺铂、卡铂、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阿霉素、VP-16等联合应用,血像低下时应用G-CSF预防给药。

7.注意事项

1)血液学毒性:为限制剂量提高的主要因素。在白细胞低于1500/mm3时应辅助应用G-CSF,血小板低于30,000/mm3时,应输成分血。

2)过敏反应:除了预处理外,如只有轻微症状如面潮红、皮肤反应、心率略快、血压稍降可不必停药,可将滴速减慢。

但如出现严重反应如血压低、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全身荨麻疹,应停药并给以适当处理。

有严重过敏的病人下次不宜再次应用紫杉醇治疗。

3)神经系统:最常见为指趾麻木。有约4%的病人,特别是高剂量时可出现明显的感觉和运动障碍及腱反射减低。有个别报告在滴注时发生癫痫大发作。

4)心血管:一过性心动过速和低血压较常见,一般不需处理。

在滴注的第一小时应严密观察。以后除有严重传导阻滞的病人不必每小时观察一次。

5)关节和肌肉:半数左右的病人在用药后2~3天会感到关节和肌肉疼痛,与所用剂量相关。一般在几天内恢复。

在给予G-CSF的病人肌肉痛会加重。

6)肝胆系统:由于紫杉醇大部由胆汁中排出,对有肝胆疾病的病人应谨慎观察。

约8%的病人有胆红素升高,23%的病人碱性磷酸酶升高,18%有谷草转氨酶升高。

当前无资料说明紫杉醇对肝功有严重损害。

7)其他:消化道反应虽常见但一般不重,少数可有腹泻和粘膜炎。轻度脱发也较常见。

8.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

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

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

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

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5)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6)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7)脱发:发生率为80%。

8)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