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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16年版)五

2017年11月10日 19786人阅读


2017-10-16洪建国鲍一笑儿童呼吸在线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中华儿科杂志2016年3月第54卷第3期
通信作者:洪建国鲍一笑
《儿童呼吸在线》主编申昆玲

四、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喘发作症状。
3.坚持规范治疗: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规范治疗,定期评估哮喘控制水平,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直至停药观察。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25%~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日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二级治疗方案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6个月一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6岁哮喘患儿的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经过3~6个月的控制治疗后病情稳定,可以考虑停药观察,但是要重视停药后的管理和随访。如果出现哮喘症状复发,应根据症状发作的强度和频度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如仅为偶尔出现轻微喘息症状,对症治疗症状后可以继续停药观察;非频发的一般性喘息发作,恢复至停药前的治疗方案;当出现严重和(或)频繁发作,应在停药前方案的基础上升级或越级治疗。FeNO、气道高反应性(AHR)监测等气道炎症和功能评估,对儿童哮喘药物调整和停药评估,分析治疗效果有一定帮助。应选择合适的时机调整控制药物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在气候变化、呼吸道感染、旅行等情况下进行。
5.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包括了解诱因和以往发作规律,与患儿及家长共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触变应原、防止哮喘发作、保持病情长期控制和稳定。
6.并存疾病治疗:半数以上哮喘儿童同时患有变应性鼻炎,有的患儿并存鼻窦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碍、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因素。这些共存疾病和因素可影响哮喘的控制,需同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对于肥胖的哮喘儿童,建议适当增加体育锻炼,减轻体重。
五、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AIT)
AIT是通过逐渐增加剂量的变应原提取物对过敏患儿进行反复接触,提高患儿对此类变应原的耐受性,从而控制或减轻过敏症状的一种治疗方法。AIT是目前可能改变过敏性疾病自然进程的唯一治疗方法。AIT适用于症状持续、采取变应原避免措施和控制药物治疗不能完全消除症状的轻、中度哮喘或哮喘合并变应性鼻炎患儿。应用AIT的前提是确定致敏变应原,必须使用与患儿临床症状有因果关联的变应原制剂,应通过皮肤试验、特异性IgE测定并结合临床病史来确定致敏变应原。目前我国儿童AIT所应用致敏变应原的类型主要为尘螨,治疗途径包括皮下注射和舌下含服。对符合适应证的哮喘患儿在AIT过程中,主张同时进行基础控制药物治疗,并做好变应原环境控制。皮下注射治疗室应常规配备急救设施,患儿在每次注射治疗后留院30min,观察是否发生局部或全身速发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各级速发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并对后续注射剂量进行调整。AIT治疗疗程3—5年,可改善哮喘症状、减少缓解药物应用需求、降低ICS的每日需用剂量、减少急性哮喘发作。在疾病过程的早期开始治疗可能改变其长期病程,预防新增致敏变应原,但对肺功能的改善和降低气道高反应性的疗效尚需进一步临床研究和评价。
六、急性发作期治疗
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治疗需根据患儿年龄、发作严重程度及诊疗条件选择合适的初始治疗方案,并连续评估对治疗的反应,在原治疗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哮喘急性发作需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及时恰当的治疗,以迅速缓解气道阻塞症状。应正确指导哮喘患儿和(或)家长在出现哮喘发作征象时及时使用吸人性速效2受体激动剂,建议使用压力定量气雾剂经储雾罐(单剂给药,连用3剂)或雾化吸入方法给药。如治疗后喘息症状未能有效缓解或症状缓解维持时间短于4h,应即刻前往医院就诊。
哮喘急性发作经合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哮喘缓解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或进行性呼吸困难加重者,称为哮喘持续状态;如支气管阻塞未及时得到缓解,可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直接威胁生命(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期的医院治疗流程详见附件l。
1.氧疗:有低氧血症者,采用鼻导管或面罩吸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0.94。
2.吸人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是治疗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一线药物。如具备雾化给药条件,雾化吸入应为首选。可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6—8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药物及剂量:雾化吸入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体重≤20kg,每次2.5mg;体重>20kg,每次5mg;第1小时可每20分钟1次,以后根据治疗反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入治疗。如不具备雾化吸入条件时,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剂(pMDI)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4—10喷(<6岁3—6喷),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
快速起效的LABA(如福莫特罗)也可在≥6岁哮喘儿童作为缓解药物使用,但需要和ICS联合使用。经吸入速效≥受体激动剂及其他治疗无效的哮喘重度发作患儿,可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丁胺醇15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min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时剂量为1—2μg/(kg·min)[≤5μg/(kg·min)]。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
3.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哮喘重度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3—4h即可显示明显的疗效。可根据病情选择口服或静脉途径给药。药物及剂量:(1)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2mg/(kg·d),疗程3~5。口服给药效果良好,副作用较小,但对于依从性差、不能口服给药或危重患儿,可采用静脉途径给药。(2)静脉:注射甲泼尼龙l一2mg/(kg·次)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5~10mg/(kg·次),根据病情可间隔4—8h重复使用。若疗程不超过10d,可无需减量直接停药.(3)吸入:早期应用大剂量ICS可能有助于哮喘急性发作的控制,可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1mg/次,或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0.8mg/次,每6~8小时1次。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4.抗胆碱能药物: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是儿童哮喘急性发作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可以增加支气管舒张效应,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尤其是对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中重度患儿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体重≤20kg,异丙托溴铵每次250μg;体重>20kg,异丙托溴铵每次500μg,加入β2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如果无雾化条件,也可给予SAMA气雾剂吸入治疗。
5.硫酸镁:有助于危重哮喘症状的缓解,安全性良好。药物及剂量:硫酸镁25—40mg/(kg·d)(≤2g/d),分1~2次,加入10%葡萄糖溶液20ml缓慢静脉滴注(20min以上),酌情使用l~3d。
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通常在药物输注时发生。如过量可静注10%葡萄糖酸钙拮抗。
6.茶碱:由于氨茶碱平喘效应弱于SABA,而且治疗窗窄,从有效性和安全性角度考虑,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中,一般不推荐静脉使用茶碱。如哮喘发作经上述药物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时,可酌情考虑使用,但治疗时需密切观察,并监测心电图、血药浓度。药物及剂量。氨茶碱负荷量4—6mg/kg(≤250mg),缓慢静脉滴注20—30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0.7—1mg/(kg·h),如已用口服氨茶碱者,可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每6—8小时缓慢静脉滴注4~6mg/kg。
7.经合理联合治疗,但症状持续加重,出现呼吸衰竭征象时,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在应用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前禁用镇静剂。
【哮喘管理与防治教育】
哮喘对患儿及其家庭、社会有很大的影响。虽然目前哮喘尚不能根治,但通过有效的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建立医患之间的伙伴关系,可以实现哮喘临床控制。做好哮喘管理与防治教育是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标最基本的环节。
一、哮喘管理
目标是有效控制哮喘症状,维持正常的活动能力;减少哮喘发作的风险,减少肺损伤及药物不良反应。
(一)建立医生与患儿及家属间的伙伴关系
以医院专科门诊为基础,建立哮喘之家、哮喘俱乐部、哮喘联谊会等组织,与患儿及家属建立伙伴关系,让哮喘患儿及其亲属对哮喘防治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良好的依从性,坚持治疗,有问题及时沟通。
(二)确定并减少与危险因素接触
许多危险因素可引起哮喘急性加重,被称为“触发因素”,包括变应原、病毒感染、污染物、烟草烟雾及药物等。通过临床变应原测定及家长的日常生活观察寻找变应原,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接触危险因素,以预防哮喘发病和症状加重。减少患儿对危险因素的接触,可改善哮喘控制并减少治疗药物需求量。
(三)建立哮喘专科病历
建立哮喘患儿档案、制定长期防治计划,定期(1—3个月)随访。随访内容包括检查哮喘日记,检查吸药技术是否正确,监测肺功能。评估哮喘控制情况,维持用药情况,指导治疗。
(四)评估、治疗和监测哮喘
哮喘管理中通过评估、治疗和监测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大多数患儿通过医患共同制定的药物干预策略,能够达到此目标。初始治疗以患儿哮喘的症状为依据,部分患儿可以采用强化初始治疗方案,治疗方案的调整以患儿的哮喘控制水平为依据,包括准确评估哮喘控制、持续治疗以达到哮喘控制,以及定期监测哮喘控制及药物的副作用这样一个持续循环过程,直至停药观察。哮喘控制评估的客观手段是肺通气功能测定,尽可能在哮喘诊断、长期控制治疗前、治疗后l一3个月进行肺通气功能测定。每天进行简易PEF测定,并记录在哮喘日记中,有利于日常症状的评估,但是PEF测定的l临床价值并不完全等同于肺通气功能。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哮喘控制评估工具,如儿童哮喘C—ACT和ACQ等具有临床实用价值,可用于评估哮喘控制水平。作为肺通气功能的补充,既适用于医生,也适用于患儿自我评估哮喘控制,患儿可以在就诊前或就诊期间完成哮喘控制水平的自我评估。这些问卷是有效的儿童哮喘控制评估方法,并可增进医患双向交流,提供连续评估的客观指标,有利于哮喘长期监测。
在哮喘长期管理治疗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客观的评估哮喘控制的方法,连续监测,提供可重复的评估指标,从而调整治疗方案,确定维持哮喘控制所需的最低治疗强度,维持哮喘控制,降低医疗成本。
二、哮喘防治教育
(一)哮喘早期预防
1.母亲怀孕及婴儿出生后避免接触香烟环境。
2.提倡自然分娩。
3.鼓励母乳喂养。
4.出生1年内婴儿尽量避免使用广谱抗生素。
(二)教育内容
1.哮喘的本质、发病机制。
2.避免触发、诱发哮喘发作的各种因素的方法。
3.哮喘加重的先兆、发作规律及相应家庭自我处理方法,制定哮喘行动计划。哮喘行动计划以症状或峰流速或二者结合作为判断病情的标准。哮喘行动计划应用3个区带描述哮喘的控制水平,采用交通信号灯的颜色:绿色、黄色和红色,分别提示在不同情况下需要应用的药物和采取的行动。
4.自我监测,掌握PEF的测定方法,记哮喘日记。应用儿童哮喘控制问卷判定哮喘控制水平,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常用的儿童哮喘控制问卷有ACT、C.ACT和ACQ等。
5.了解各种长期控制及快速缓解药物的作用特点、药物吸入装置使用方法(特别是吸人技术)及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对策。
6.哮喘发作的征象、应急措施和急诊指征。
7.心理因素在儿童哮喘发病中的作用。
(三)教育方式
1.门诊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教育和启蒙教育,
是建立医患合作关系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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